四部委刚联合发布了2016年到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本文为简明扼要的归纳版。
《汽车人》记者|张恒
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财建(2015)134号文,明确了2016年到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原文链接: 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16567545.html
保证了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同时,主要相关车企纷纷推出租赁等创新商业模式,对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推广大有帮助。在后续政策,新能源客车的运营补贴以及充电桩建设规划政策加速出台有望。
新的补贴方案简单解读为:
1,强调补贴对象是消费者,按照扣减补贴后价格与消费者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垫付资金拨付给车企。
2,强调补贴车型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常规混动车、低速电动车不在补贴范围。
3,强调补贴退坡标准,2017-2018 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 年补助标准在2016 年基础上下降40%。
4,强调质量保证,乘用车企提供不低于8 年或12 万公里质保,商用车企(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提供不低于5 年或20 万公里质保,车企及电池汽车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
表2 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
6 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
6 米<车长≤8 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
8 米<车长≤10 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
12 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面对缓解雾霾污染和减轻能源进口依赖的重任,新能源汽车推广趋势不可逆转。国家设立合理的补贴退坡机制,引导企业实现创新技术和降低成本。新能源车型加快入市,201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约为8万辆,2015年有望大幅提升至16-20万辆,同比增长100%-150%。(作者/张恒)【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说明出处及《汽车人》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