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2009年中国工业经济秋季运行形势报告会上表示,可考虑针对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延续实施期限和扩大实施范围。
权威部门的消息虽未对是否延期给出明确表态,但“可以考虑”字样足以使此前众多翘首以盼延期的经销商与消费者心里踏实下来。
笔者认为,根据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及市场对政策调整的敏感程序来看,购置税减半、汽车下乡等优惠政策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扩大实施范围仍应当慎重考虑。
首先,对于扩大实施范围,尤其目前许多人期望的将购置税优惠扩大到2.0L车型,个人认为还有待慎重考虑。购置税等优惠政策的推行是以刺激汽车消费、扩大内需、调整消费结构、促进民生为目的的,这就必须与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大政方针相一致。
从今年小排量车型的热销与二三线城市需求的快速释放不难看出,现阶段国内市场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消费结构的调整刚初见成效,如果此时将优惠政策扩大到1.8L甚至2.0L排量的车型,不仅之前为节能减排付出的一切努力都有可能前功尽弃,而且明显有悖于汽车产业政策发展小排量、低能耗的政策方向。因此,盲目扩大实施范围切不可行。
另外,对于一些专家学者呼吁加大对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的优惠,减免1.0L以下汽车购置税,以及对3.0L以上大排量汽车加大购置税等措施,笔者认为,在外部市场仍然存有不稳定因素以及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政策调整,不过多干预市场,以免给市场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改变优惠方案加大实施力度,在当前正处在发展敏感时期的中国汽车市场来说,不可操之过急,以免引发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蝴蝶效应”,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才是目前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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