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两个都有“内涵”的高度外,你很难将他们放在一起比较。
一个是身高2米开外的大个子,一个是带有大品牌光环的精灵剔透小汽车。
没错,当那个身着紫金军团战衣风靡NBA愈10年,仍没从“超级第一”宝座上退下迹象的科比,与奔驰A00级小车Smart联手的时候,人们的不解一下子就被吊了起来。
质疑声骤起!
微博上炸开了锅。有人建议,让潘长江代言悍马,有人的点子让人浮想联翩:让姚明代言QQ汽车,有人超不解,直抒胸臆:对比也太强烈了。有人很“自主”:啥时候代言个比亚迪什么的,好让我追个星捧个月……
圈里人马上联想起了温特沃什·米勒与科鲁兹,很“自主”的人又想起了梅西与瑞麒G5,注意,不是QQ啊!
解也罢不解也罢,有意思的是,却没有人反对。
合乎逻辑,门当户对,完美契合。广告代言的最高要领,似乎需要我们重新定义。从人们担心科比能否在Smart里边坐得下时,大家伙与小玩意牵手的效果,已经成功了。
2月18日在美国签署合约,却为中国市场代言,奔驰(中国)要以科比之名,为中国用户呈现与众不同的全新主张——“Big, in the city”(城市大不同)。
科比身着蓝色休闲服坐在Smart里边的照片,打消了人们的不解。怎么会,那么小的车啊?
接下来,享誉全球的著名导演Dave Meyers将为中国观众奉上科比驾驶Smart的广告大片,要义是,自由穿梭,化繁为简,去发现城市的不同。
城市真的不同了吗?
知道Smart的人,马上联系起了其空间,科比真的能坐得下吗?爱钻研的人,想到了开这么一个小车,真的可以发现城市的很多不同啊?
其实城市本没有什么不同,当我们借着科比的威名开上Smart时,我们的心境却是如此的不同,大家伙完全可以玩转小玩意。
要的就是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