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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美国万里横断自驾事情(四)

作者:
初嘉仁
时间:
2014-12-22 16:53:58

     

大盐湖的水,很咸

  6月3日星期二,晴,多云。早上8点45分,我们把车开到了盐湖边上。南岸。

  盐湖城(Salt Lake City)是个依山傍水的城市,它的东侧是连绵不断的群山,即大名鼎鼎的洛矶山脉(Rocky Mountains),西侧是名声更为响亮的“大盐湖”(Great Salt Lake)——整个城市即以该湖之名称命名。

  其实头天傍晚在进入市区以前,我们已经与大盐湖擦肩而过,只是由于天色已晚,而我们又想找到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以拍到大盐湖的壮观,所以就没做“徒劳”的努力,一定要在太阳落山以前去“抢占”一个山头。因为我在地图上确认,大盐湖的东侧和南侧都有山,心想,有那么多的山还怕找不到一个可以鸟瞰全景的位置吗?然而事实又再次证明了中国的那句老话,叫做“纸上得来终觉浅”。如果光是“纸”就算了,还要据此生发想像,想入非非,就更加靠不住了。

  这责任全在我。我设想在东侧的某一山顶,能够看到“洒满朝阳的湖面”和“映射在湖水中的洛矶山脉的倒影”,所以一大早就拉威尔赶紧上路,把各种东西往箱子里一塞,顾不得洗漱,也没喝上一杯提神的咖啡,跟逃难似的冲出了旅馆——连房卡都忘了还,是事后寄回去的。我们要去见“湖”。昔者有言:“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往见王”,我们则是衣焦不申,头发不梳,“眼眵”不去,往见“湖”。“眵”(音同“吃”)俗称眼屎,更俗叫“眵目糊”。就是没洗脸的意思。随着太阳的升起,“眼眵”开始发亮,威尔观我亦同乎?

  沿着215号线北行,转15号线,317出口下,再进400N线……一路找登山的路,折腾到山顶回望,脚下一片大地,湖水化作远方一线,几不可见。“水中的倒影呢?”威尔问我。我看着窗外,旁边有一座身披万道霞光的白色尖顶圣堂,仿佛和我们一同在俯视山下并且发问:“水中的倒影呢?”

  迷途知返。当我们来到水边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跑出去了40多英里,这是旅途当中平添出来的。此时我们站在水边。这就是大盐湖!一览无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单纯的事呢?

  还有什么比得上我们接近大盐湖时的舍近求远呢?想像并不坏,它可以“丰富”被想像的对象,但同时也可能屏蔽接近对象的捷径。其实我们昨天傍晚就可以而且应该站在这里。

  看上去,大盐湖的湖水和普通的湖水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周围的景观有些不同。不论东侧岸边的山峦还是湖中的岛屿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绿色,或者说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生机”的东西。世界上仿佛只有这么两个过客,拿着相机在自作多情的拍摄,“喀嚓”、“喀嚓”……相机快门的声音此时倒像是宇宙里最大的声响。记得第一次听说“盐湖城”这个名称是在2002年,那一年这里举办了一届世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奥运会的场面很热闹,但关于“湖”只是名称而已,似乎并没在电视画面上真正见到大盐湖。此时置身湖边,方有恍然大悟之感:的确真的没有什么可照的——不,也许正是由于“没有什么可照的”才正是它的可照之处,所以我们才在拍摄,把水面和山峦岛屿的“无”,留作照片里的“有”。眼前那“无”的博大,仿佛在说人类的那点喧嚣算是什么呢?的确,那届冬季奥林匹克既然不屑给大盐湖一个镜头,那么大盐湖也就没有义务对前者有什么记忆,至今留在湖边的只有一个旗杆的底座和一根生锈的旗杆,算是对那届冬奥会的记忆。那根生锈的旗杆,后来让我对所见所闻的许多事物都产生相同的类比记忆和联想:铁道是生锈的,火车是生锈的,许多汽车的前后左右是生锈的,信号灯是生锈的,油井或水井的“磕头机”是生锈的,连同洛矶山脉那锈色的土层……美国似乎靠金属的“锈蚀”来讲述过去的历史。

  该拍的都拍了。剩下的似乎就是谁来说一声“走”了。但又谁都没说出这句话来。我们似乎不忍离去。刚来就依依不舍吗?一个“无”也令人眷恋?这种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也许是感应于一种暗示,让我们意识到今生今世可能再不会站到这里,当“永别”到来时,离别就会成为一种“惜别”。惜别是对此时此刻自己所经历的生命的尊重。这是本能的,任何人都会有。办完离婚手续的已经不是夫妇的“夫妇”,再一起吃顿饭告别,或许比他们选择共同生活下去活得更有质量和更有境界;所谓“死之将至,人言也善”,也正在于生命的最后一刻令人肃然起敬。人们不会在离开每天散步的公园时有惜别之情,也不会对早上上班或上学去的亲人道一声“珍重”,因为明天还会来,太阳照常升起。

  但我们却不会重返这里。我们在长久地沉默,而就在沉默时,我向湖边走去。威尔大声喊:“干吗呀?”

  “尝尝湖水是什么味儿!”

   他笑了:“那还用尝吗?肯定咸呀!……你没事儿吧?”

   我也笑了,说着俯下身来,捧了一捧水,喝了一口,就像“饮马长城窟”的诗句说得那般自然。手头没有马,咱“饮饮自个儿”还不行吗?——但接下来给我的感觉……怎么说呢?“水寒伤马骨”的饮水感觉简直都太小儿科了。那完全是一种五雷灌顶的感觉,懵了,天晕地旋,天塌地陷,仿佛全身都在瞬间卷缩!上初中时在农村分校,不知是谁吃饭时把一条咸菜掉在了窗台上,中午从地里回来,窗台上是一个白色的盐棒,咸菜干成了一条小细丝。此时我就是那“小细丝”,还两眼冒金星。那一天我一直都在向外吐,觉得是大口大口地吐盐,不论是喝水还是吃东西口中都是重重的盐味儿,好像什么都是盐做的。

  很咸,大盐湖的水。但这不是他授,而是体感。它让我完成了与大盐湖的“惜别”仪式,从此不再眷恋。

  据有关资料显示,大盐湖海拔高度1280米,是西半球最大的内陆咸水湖,其含盐浓度是海水的10倍,是世界上含盐度最高度的内陆湖之一。除了盐分以外,其他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成分也很高,大约是海水的50倍。据说大盐湖是100万年前的邦纳维尔(Bonneville)湖的残迹,储盐量有60亿吨。

  这么多的盐,当然也就是一个巨大的“消毒库”。据说哪怕是像“沙门杆菌”那样的世界上“最牛”的水中细菌,到了这里也顿时“灰飞烟灭”。那么,在它的周围看不到绿色也就毫不奇怪了。然而,就在我拔脚离开水边的瞬间,却有无数小虫子四散而去,哗地一下消失在周围的石缝里和泥里。它们是地地道道的肉眼看得见的生物。但这些小东西是靠什么活着呢?是靠吃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它们莫非是世界上最“无菌”的虫子?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空中传来“嘎”的一声尖叫,那是一只海鸥似的鸟,而且还正在和一只老鹰在打架。就像海鸥不会靠海水为生一样,这里的“海鸥似的鸟”也不会靠比海水的盐分浓度高10倍的盐水来过活吧?难道它们也像海鸥一样,靠吃鱼吗……一想到这里,我便忍不住一阵兴奋:难道这盐水里有鱼吗?倘若有鱼那么又会是什么样的鱼呢?它们捞出来就会是天然的咸鱼的吗?而就在启程的时候,我们又在湖边的另一处目睹到一片绿色,那的的确确是一片植物的绿色,而且一直从水边生长到路边。停下车来仔细观看,它们长得很像芦苇,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目。

  看来世间万物都是“道高一丈”,生物总在挑战生物的极限,就像人类在地球上没什么可挑战的,一定要到月亮或更远的星球上试一试一样。我毫不怀疑未来的人类将非常清楚自己是怎样在地球以外的地方定居下来的,但此时我只想知道那些动物、植物或其他生物是怎样在大盐湖定居下来的。如果把人类也拉到这“定居”的故事当中,那么也就不能不讲“摩门教”。1847年7月底,一个由143名男人、3名女人和两个孩子组成的摩门教徒先遣队,从东翻越洛矶山脉来到这里,带队的叫“杨百翰”。

  

    “杨”说:“就这儿了!”

  ——从此诞生了一个城市

  “杨百翰”这名字听上去很像中国哪个村子里的一个大叔。其实这是来自台湾的汉译,他的美国名字若音译应该叫“布瑞根姆·杨”(Brigham Young)。他是摩门教的第二代领袖。

  “摩门教”系俗称,其解释也多有歧义。但一般所说的摩门教,在印象上通常与“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有关。这个教会的总部就设在盐湖城,坊间称摩门教总部。摩门教经过万里长征,迁徙到大盐湖边上安家落户,据说是出于逃避围剿迫害,寻求建立人间“天国”“乐土”的目的。

  第一任领袖叫约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 Jr.,1806-1844),出生在纽约州的一个穷乡僻壤,1923年一个叫莫洛尼(Moroni)的天使来访并启示将有一部贵重书到他手里。果然,他在自己的房子附近找到了这部书,书页全是金子做的,文字就镌刻在黄金书页上。他意识到了自己的使命,那就是把这书“翻译”成英文,传播到人间。1830年《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正式出版,史密斯创办了“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并自任领袖,从此摩门教便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与天主教和基督新教不同,摩门教并非直接来自欧洲的宗教,而是美国本土诞生的宗教,它信仰圣经,但也同时信仰《摩门经》,相信会有一位美国的先知带领大家在美国创建一个纯粹的基督教王国,就像约瑟夫·史密斯所带领的那样。信者众,一呼百应,千呼万回。然而,迫害也接踵而来,致使史密斯率领信徒一路向西逃避,穿越各州,纽约、俄亥俄、密苏里,然后再返回到伊利若斯,在该州首府纳府(Nauvoo)落下脚来,还修建了雄伟壮观的圣殿。这时信徒已不止美国本土,还有很多人自英国和北欧远道而来参与这个纯粹的“人间天国”的创造。据说,在1840年代中期,有大约15000名教徒聚集在纳府,纳府已俨然摩门教圣地。教主史密斯也越发自信,不仅向国会要求建立独立王国,还要亲自出马,担任美国的总统。这些要求出自一个38岁的宗教领袖,也许并不过分。血气方刚,精力旺盛嘛。光是妻子也已有了34个。然而,盛极必衰。一件小事,让他殒命。1844年,史密斯因不满一家报馆对摩门教的攻击,率众捣毁了那里,按照美国的法律,这等于践踏言论自由,有违美国建国精神,等于“叛国罪”,因此同其胞弟海伦·斯密一道锒铛入狱。而即便如此,也不足以平息当地人们的愤恨,就在他们被捕两个星期后,几百人冲进监狱,杀死了史密斯兄弟。

  教团乱了,分裂了。这时那个叫“杨百翰”的挺身而出,率领当中最大的一支队伍开始再次西进,寻找“希望之乡”。事实证明了“杨”的领导才能。他率领15000名教徒、3000辆“大棚车”和30000头牛跨过结冰的密西西比河,向西整整走了一年,行程2000公里,最后终于到达大盐湖岸边。他也因此被称为当世“摩西”。——然而,这也是最令人费解之处:是什么令“杨”和他的一行止步大盐湖畔呢?水不是很咸吗?人怎么能喝?牛怎么能饮?而所有的土地又都被盐水泡过,又凭什么来断定“这里就是乐土”和未来的有“希望”呢?我不理解。但从已经开车经过的更西部的内华达和犹他两州来看,他们在这里停下也许是对的,因为再走下去只能是更加荒凉。然而,“杨”果真具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吗?

  不管怎样,“杨”对他的大队人马说:“就这儿了!”从此就有了盐湖城。至少盐湖城的人吃盐一定是免费的。短短几年后,其他为“讨生活”而西进的大队人马在经过这里时发现,这里耕者有其田,有其水,田畴和房舍井然有序,社区整饬,而生活必需品亦应有尽有。摩门教成功地建立起了他们的公社制度,在远离文明数千里之外,建立了自己的“文明”。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这在时间上也差不多,但却失败了。当今美国史记高度评价摩门教对开发西部的贡献。裨治文在1861年再版的《大美联邦志略》里也曾介绍过“武邦”即犹他州:“前五年民数五万有奇,另有土人约二万,郡十余”,“最大之镇,名索捏吉西地,即盐湖镇也,在都之北,较都更繁庶”。他没提到“摩门教”,因为当时他人在中国,不可能像现在的历史学家一样知道“盐湖镇”的“更繁庶”,是因为摩门教开发的缘故。

  当华工从西海岸把铁路修到这里,而在1869年实现东西铁路大贯通时,摩门教开始更加广为世人所知。然而,我的“知道”摩门教却是在到达盐湖城的两天以前,那是在圣荷西威尔的送别会上,他的一个朋友说,自己曾在盐湖城的某大学念过书,那是一个摩门教系统的大学,有很多生活上的清规戒律,比如不准喝酒,不准吸烟,不准喝咖啡,也不准喝茶——当然也包括令人充满乡愁的中国茶。

  当时说者是随便说说,听者也是随便听听,并没认真,后来一想,这竟是关于盐湖城和“摩门教”的启蒙教育了。因为,在抵达盐湖城的当天晚上,我和威尔选择了一家当地老字号餐馆,叫做“老乡土风味”(Old Local fund),坐下来就点最“土”的菜,当然也想尝尝最“土”的当地啤酒,结果后者却遭到断然拒绝。那个脸白得有点儿发粉的餐厅男孩儿,脸色突然涨红成紫色,郑重通知我们他们这里是禁酒的。我们这才意识到进的是一家摩门教的餐厅。我就着冰水吃了一块炸牛排和奶油土豆调料,威尔就着冰水吃了两块烤鸡。还好,都没坏肚子。

  当6月3日上午9点15分我们的车驶从湖边再次向市区时,一个在芝加哥工作并等着我过去的朋友打来电话,问现在到了哪里?我说在盐湖城。那边听了哈哈哈大笑,说你可要小心呐,别被留住……要是人家发给你四个太太你还会出来吗?——的确,这也许是世间对摩门教最一般的看法,就像这个朋友的玩笑,世人对摩门教最津津乐道同时也误解最多之处,是它的“一夫多妻”。

  就“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而言,历史上的确施行过一夫多妻,而且是从教祖史密斯开始。这也是他最为教外之人所诟病的地方,没准儿他的被杀也和这方面问题有关。第二任领袖“杨百翰”不仅继承了史密斯的事业,也接继承了前者的大部分妻子,从而青出于蓝,成为52个太太的丈夫和56个孩子的父亲。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公开施行了将近半个世纪,但也并非有所有摩门教男性教徒都有复数的太太,只有10%到20%的丈夫才有“多妻”。这理由很简单,正像美国史所言,“因为维持几个家庭的费用很高,加之会给个人带来紧张和疲劳,通常只有最为成功的或最令人瞩目的摩门教领袖才实行一夫多妻制”。更何况其教义还尽量屏蔽婚姻中的浪漫成分,并且强调性的目的是为了繁衍下一代而不是为了享乐。然而,尽管如此,多妻制在异教徒看来仍是一种不可容忍的行为,与周围世界的交往越是频繁,这种不被容忍程度也就越大,而且亦与美国法律相抵,这就迫使“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在1890年宣布遵从国家法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那么,100多年前的这档子事儿,为什么到现在还常常被人提起,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它现在还是呢?理由主要就在于分支派别仍在某个封闭的角落里暗中实行“一夫多妻”,并且经常引发社会性问题,才让人们把目光一次又一次地聚集到位于盐湖城的“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总部,总觉得那里又怎么了?每当这时,“总部”也总是出来声称那个什么派与自己无关,同时也反对把自己笼统地归纳到“摩门教”里边,因为有些一夫多妻的封闭教团也信仰《摩门经》。但这里不做辨析也罢,反正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走进了一个“一夫多妻”的大本营,而且当我走进去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那里是怎么回事。10点30分,我“带着”威尔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摩门教总部(Temple Square)的院子里。威尔不想进,是我执意要“进去看看”。

  马上就有一个漂亮女孩儿过来,亲切地用日语打招呼。她胸前有个日本旗的标志。她问是从日本来的吗?我说对,是从日本来的中国人,她马上指着不远的一位说,她是中文讲解员,于是过去把“中文”介绍给我们。这位更漂亮,但并非让人不敢直视的那种,而是祥和恬淡的那种美,自我介绍说来自台湾,听说我们来自“北京”,就问是否需要一位来自北京的讲解员,“她就在那儿,我请她来为二位服务好不好?”威尔抢着说,那位就不用了,您也免了吧,我们没有时间,着急赶路,自己转转就完了。她莞尔一笑:“请自便,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请随时打招呼。”

  我和威尔自己转,先走进1867年建成的“大圣堂”(Tabernacle),看到了那里的由11623根风管做成的世界上最大的风管琴;又去看摩门教最重要的神殿——“盐湖圣殿”(Salt lake Temple)——那是教徒举行洗礼和婚礼的地方,外人进不得内部参观,不过外观也极具特色,为六塔式建筑,完全由白色花岗岩建造,始建于1853年,凿石,搬运,垒砌,用了整整40年的岁月才得以建成。若以美国人的急性子衡量,该算得上是地道的“慢功夫”了。此外,我们还弄清一个问题,那就是面东一侧中央塔尖上的那座金像,非纯金,而是镀金。从加州出发时,好几个朋友都告诉我们摩门教的塔尖上有座金像,“纯金的”。但那位胖胖的大妈解说员只能告诉我们这些,具体有多高多重——她翻了半天手头的资料——她也不知道:“I'm sorry!你们真把我给问住了!”说完哈哈大笑,好像比答上来还开心。

  其他一些地方也转了,有建筑,有塑像,还有人群:结婚的,参观的,各种服饰,各种肤色,各种语言,当然也有胸前佩戴世界各国标志的操着各自母语的园区内讲解员。据说,摩门教目前有1200多万信徒,一半居住在美国,另一半居住在世界各地,是美国的第四大宗教团体。但我们在参观时却并不知道这些,只觉得不论是建筑还是草木还是人,都很祥和,就像在一副宗教画儿上所看到的那种幸福的图景一样。在那第一座圣堂里,我们还看到很多大学教授似的人物在做着义工,非常虔诚地擦洗着窗户、座椅和讲坛,使之一尘不染。但很多事情还是看不出名堂来,既不知道那些名目,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

  很久以后我问威尔,当时为什么拒绝解说,又为什么对人家的热情那么冷淡?他说我不想一个人开车回来,怕你被她们给“忽悠”进去,那女孩儿还那么漂亮……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也这样想,对摩门教。

  其实,在参观摩门教总部之前,我们先参观的是犹他州议会大厦。本来没有这个计划,只是在一家麦当劳店买了汉堡包后一边吃一边开,不知不觉地就开到了那里,好像有事要去办似的。既然到了,就下车进去看看。

  美国的议会大厦或市政厅什么的都出入随便,没有站岗的,参观不必怀有那种敬畏的心情。尽管如此,我还是为犹他州议会大厦的雄伟、壮观与豪华而倒吞一口气。它建在全市的制高点上,全部由巨大的花岗岩垒成,正面是一排巨大的石柱,进去是多拱形天井,撑起一幢巨大的宫殿,有回廊,有壁画,有雕刻……我们就是在面南的一处回廊的窗前,“俯视”到了摩门教圣殿的尖顶,由此而确认了那里的位置。

  11点30分在市中心加油,开始向东向城外开,我再次打量州议会大厦与摩门教本部的位置关系和它们究竟哪个更宏伟,觉得颇具有象征意义。州议会大厦也是用花岗岩建成,只是更大更豪华。没准有不少钱还是摩门教出的,但所处位置却在前者之上。这意味着政教分离,宗教自由受到保护,但宗教不能挑战议会乃至国家的权力。若是在美国另外一个地方用“血税”建这么豪华的大厦,恐怕要挨骂,但在摩门教本部的头顶建起来却有很好的平衡感。这样的建筑布局和式样,能没有出于政、教关系的考虑吗?我想。

  

  翻越洛矶山脉:

  在“天然地质博物馆”中穿行

  油价下来了,跟加州相比,这里每加仑油凭空就掉下美国的“五毛钱”。但是接下来的路程都是山路,所以省下的油钱大约也都被“山”找回去了。

  还是80号线,出城就是山道,向东,向北,再向东北,从犹他州进入此行的第五个州“怀俄明”(Wyoming),然后一直向东开,直到当日的归宿夏延(Cheyenne)。如果不算早上和上午的四处转悠,当日的直线行程大约440英里,约合710公里,全程时间6小时45分。11点30分以后的这6小时45分,我们绝大部分是在车里度过的,但我们的车,奔驰C230却百分之百是在洛矶山脉度过的。它载着我们穿越了这座著名的山脉。洛矶山脉给人的印象很好,不论夕阳还是晨曦,都给人以祥和之感;山顶处处白雪,银装素裹,仿佛顺手扯下低低飘过的白云披在自己身上,姿态很潇洒。

  整个巨大的山脉有“天然地质博物馆”之称,可惜我们都不是学地质的,不解它的真价,只是对窗外那些不断变幻着的地形和景色感到惊奇。不过,尽管如此,仅仅凭借直觉也会知道,这里在多少多少万年以前一定是有水的,姑且就叫做大海吧,因为那些隆起的山体或土壤断层的层积结构可让人一目了然,就像看到海水退潮后留下的岩石或水位下降后干涸的湖泊或水库的岸边所留下的那种情形。

  从驾驶感觉来说,虽说穿行于山道,却不怎么有穿行山中的感觉。一是奇峰峻岭不大多见,二是高速公路修得坡缓路直路宽,有弯道也极其柔和,几乎见不到日本山间高速公路上常见的那种“Z”字型表示急转弯的标志,因此转弯时的“操舵感”没有那种硬“扳”而身体又向另一方“甩”的感觉,尽管速度非常快。一句话,在山间公路上开也很舒服。读者已经知道,80号“国道”西起旧金山,东止纽约,是横跨美国东西的最重要的州际公路。1956年美国开始铺建全国的州际公路网,致使州与州、市与市乃至更小的村镇“高速连成片”,80号公路的战略位置自然非常突出。但80号公路的历史却不是从1956年开始的,它应更早,至少还可以从那时再上溯100年。它还是整个美国的“西进”路径。因此,这条公路的好,当然有它历史慢功的“修炼”。但问题是美国的高速公路全是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建的,“全封闭”、“无交叉”、“无信号”就不用说了,“上下行分隔”,“单向至少双车道”也是常识,最重要的是美国对路宽有硬性指标:每车道道宽必须12英尺(约合3.65米),还要有一条10英尺(约合3米)的右路肩作为紧急停车带;弯道和坡度的指标也都很硬,只是太多太细记不过来了。全是这样标准的路,美国就很难产生李白那样的诗人了。

  “行路难”的诗句只能诞生在中国。我的去国是在20年前,那时中国还没有一条高速公路,只是听说什么地方正在修。2000年和北京的朋友驾车去太原看“难老泉”和什么“大院儿”。这是我第一次在中国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就路况而言,从北京到石家庄段应该和美国的80号没什么区别,但从石家庄向北折进山西,世界大变,不是说窗外的景物变了,而是宽直的道路不再,突然变成了“红旗渠”。车在“渠”里跑,一直到太原方向盘都是湿的。路窄得两车几乎无法并驶,能不让人担惊受怕吗?最近听说山西政协女主席工作行走时,殒命于那里的“红旗渠”高速公路。而由这事实似乎也不难推断中国的高速公路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否则,当年阎锡山在山西铁路修得窄,现在建高速也一定要跟他似的吗?

  闲话休提。这里要说的是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能把“天然博物馆”看得那么仔细,也全仰仗了路好,得以从容。进入怀俄明后,山体不再峭拔,变得圆缓舒展,道路也越拉越长。不久,大地变得平坦起来,展现出一大块一大块的“原”。现在习惯说“平原”,尤其是看过《平原游击队》的。“平原”给人的印象是一块平整的大地,与“原”其实不完全相同。“原”不是一块而是很多块平整的大地,彼此有高低之分,因错落而并不“平”成一个“原”。在去陕西省实际看到“八百里秦川”以前,我没有“原”的概念,看了之后我才理解《史记》说的战于原上,斩首多少万是怎样的战场。所谓“原上”就是指高出来的一个“大土台”。诸葛亮的“五丈原”也是指这种“原”。日语把这个字译成“台地”我觉得是很得要领的。那么我们经过的怀俄明大半都是由无数巨大的“原”或“台地”铺成的,当然它们彼此之间并没“找齐”,就像一块块摆在路面却又没有压平的铺路的板砖。但它们每一块都是巨大的,我能联想到的只有“八百里秦川”,相比之下就很像是个菜园子了。

  怀俄明的颜色是绿的。“原”的高度不同,绿的色调也不一样,灰绿,嫩绿,青绿,墨绿……各种绿幻化出大地的丰富表情,再加上云罅和光束的配合,就使大地像一个铺上绿色地毯的错落有致的舞台。这杳无人迹的舞台上曾经上演过怎样的故事呢?我一边开车一边想,旁边的威尔已经有了轻微的鼾声。每到下午他非小憩一下不可。

  据说,“怀俄明”这个州名来自印第安语,有“大草原”(Large Prairie Place)和“高山与深谷相间之地”(Alternating State of Wyoming Mountains and Valleys)的意思。我以为这两者都对,虽然叫“原”,但却是洛矶山脉当中的“原”,高原。的确到处是青草,却没怎么看到有牛羊,也几乎看不到人。最能给人留下印象的标志性人工建造物是“磕头机”和白色的大风车。所谓“磕头机”是中国的大庆工人给抽石油的油泵起的俗名,由于那机头的一上一下很像一个人在磕头,故名。真的是非常形象。恐怕全世界的磕头机都“磕”得同样虔诚。只是这里的都相隔极远,一个大原上就孤零零一个,所以显得很寂寞。相比之下,那些三叶大风车却“车”多势众,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后来了解到,怀俄明的主要产业是石油、天然气、煤和铀,畜牧业排在其次。著名的黄石国家公园 (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就在这个州的西北部。

  

  夏延的乡愁:火车与牛仔

  美国山地时间下午6点17分,我们在怀俄明境内的362号出口下了80号公路,再沿着一条大道北行,进了怀俄明州最后一个也是最大的城市——夏延。怀俄明州的地形是个标准的正方形。如果像一个小学生那样在方格本的一个格子里端端正正地写下一个“国”字,那么最后一笔的止笔处,就是夏延在怀俄明州的位置。

   “夏延”的英文拼写是Cheyenne,原是当地一个印第安部落的名称,后来成为城市名。但中文的译法并不统一,当时手头的《英汉词典》,译作“夏延”,便取了这两个字,但回来后再查《牛津当代大辞典》,却又译作“夏安”。州府的旅游信息部门提供的资料里有一页是有很多缺字空白处的“简介”,又译成“塞恩”。

  同一事物的多重命名现象,一般来自于两种截然相反的原因,一种是对它太熟悉,另一种对它太不熟悉。像中国东北的“苞米-玉米-棒子-苞谷”和“玻璃哄子-橡子树-青干柳-老柞木”,都各指同一事物,属于前者;而“三文鱼-萨猛-萨K”却属于后者,大家不熟悉嘛——其实说白了就是“大马哈鱼”的意思。“夏延”的译法多,大抵属于后者。至少在这次旅行之前,我对这个名称闻所未闻。不过,有一点也许不一样,那就是我们在把市名“立项”作为问题探讨之前,已经对它有过看戏似的体验,就像很长一段时间在电视上看着脸儿熟却又不知道那人的名字一样。

  只提一件事,便谁都会觉得自己是“夏安”的熟人。牛仔,美国西部牛仔。那骑在马上,挥动着绳索,追牛赶马的牛仔,那野牛背上狂颠的牛仔,那头顶大檐帽,身着短牛皮夹克,长筒牛仔裤再脚蹬一双牛仔靴——周围还固满金属部件——的一身行头的牛仔,那拔枪便射,“先者胜”的牛仔,那脖颈上缠着一条红布巾的牛仔……美国20世纪影片等映像当中所塑造的牛仔,几乎涂改了人类美学,包括当今人们出游旅行的服饰,甚至连中国的所谓“西部片”当中都有“牛仔”的影子,还弄出个什么“唐代”的,看姜文演的《天地英雄》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西部剧中,牛仔“万马战犹酣”的天地大舞台就是夏延。

  当夜在夏延落脚。旅馆不是事先预约的,而是在导航仪上随便“按”出来的。输入“Hotel”一词,便按照距离由近到远的顺序给你列出一大排,最近的一家才0.3英里,于是,“就是它了!”旅馆的名称叫“Fleetwood Motel”,汽车旅馆,每天59美元。再以同样的方式查找吃饭的地方,选择了一家叫China Buffet地方,直译就是“中国饭管够吃”,雅一点就叫“中餐自助”。

  当晚大雨,大得看不清窗外,只是偶尔的闪电,才会让人想到窗外的“洪水滔天”。连续吃了几顿美国饭,中餐实在是太棒了,再加上蟹腿、寿司和青岛啤酒之类,也就顾不得外面怎样了。当班的小伙子姓曾,来自福建,听说我们要去看火车和牛仔博物馆,就说:“小城没多大,往那边一开就到了。”我们也就没再细问。当夜歇息无话。

  第二天,6月4日,星期三,清晨大雨依然如注。7点半就出门去市中心找那个“一开就到”的铁路博物馆(Cheyenne Depot Museum)。我对火车情有独钟,从小就喜欢。

  上幼儿园时,有个邻居家的的大哥上小学五年级,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在西安桥上“下套子”,要“套”那桥下过往的火车,被警察叔叔送回来过。

  那时,“呜——”地一声,车站那边长鸣,我的心也就跟着飞向远方。后来真的离家远行了,还是喜欢火车,那留在地平线上远远的烟雾,就像淡淡的乡愁,袅袅不散……而向东驶来的这一路也总伴随同样的感受。直到抵达夏延我才知道这是为什么。那是因为有一条铁路一直与80号公路相伴,让我有一种“跟着感觉走”的感觉。因此到了夏延,铁路博物馆也就不能不看。

  夏延当年是美国东西铁路大动脉(Union Pacific Railroad)的一个重要结点,中央车库和物资集散地就集中在这里。不难想像1869年东西铁路的贯通给这个拓荒的“边界”(Frontier)城市带来怎样的繁荣和奢华,两次世界大战的军人和物资都是从这里分头送往大西洋和太平洋的;绅士太太们的细软和生活方式也被运到这里,然后再运到别的地方……而且,还可以断言,随着火车的一声长鸣,牛仔们也基本被赶出了现实的舞台,从而成为电影和戏剧中的永远形象,到现在关于“活”的牛仔故事,夏延只剩下了一个每年一次,每次只有10天的“拓荒节”(Cheyenne Frontier Days)。

  据美国历史介绍,火车到来以后,牛仔们干活不再骑马,而是带着步枪坐火车往草原上开,见着野牛就打,一头一头射杀,但并不停下车来去捡,而是一路开下去,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再往回开,这时才下车捡,直到装满一列火车拉回来。也许那些曾经成群的野牛不太理解火车,所以很快就被打光了。它们倘若能站得离铁路远一点,没准儿还能多延续一段,这样也会让牛仔们的消失再慢一些。然而,时间在近代化的过程中就是那么无情,当火车让牛仔成为一种往昔的乡愁时,谁能想到它会这么快也变成现代人的乡愁?那草原上的汽笛和煤烟哪里去了?

   我们在找那个铁路博物馆,但并没“一开就到”,而是四处找也没找到。索性停下车去吃早餐,问那个麦当劳女孩儿,她不知道,就去问她的同伴,然后她的同伴又问她同伴的同伴,最后的结论是大家都不知道,“Maybe,它在另一个城市。”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美国的铁路时代的确已经非常久远了。

  事实上,铁路博物馆就是当年火车站的“票房子”,我们拿着地图已经过了好几次,只是没进去而已。踏破铁鞋无觅处。

  还是当年的那种陈设,连老车站那种笨重的长条椅也摆在那里。所不同的是当年的售票窗口改成了旅游信息站,一个老奶奶在那里服务,告诉我们昨天来的那四个比我们“更牛”,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要驾车转遍美国50个州。博物馆的门票5块,但似乎没人来参观,连买票的另一位老太太也不知去向,等了半天才来,还是那位窗口奶奶帮助找的。

  40分钟,参观完毕。然后又赶往郊外的老西部博物馆(Cheyenne Frontier Days Old Museum),参观者还是我们两个,所不同的是门票每张7块。威尔着急上路,所以速战速决,30分钟,参观完毕。这样我们也就等于用一个上午转遍了全城加上两个博物馆。

  和他其美国城市相比,夏延什么都小,城市小,街道小,房屋也小,这小劲儿倒有点像日本的城市。也难怪是这样,怀俄明州拥有50个州当中排第9位的25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却只有排名最后的人口,总数不到48万人。

  夏延是州府,是该州最大的城市,人口也不过只有4万。但在马嘶人沸、汽笛长鸣的那个时代,恐怕不是这样的……夏延的小,是牛马离去的缘故,是人们不再坐火车的缘故。这不是夏延的错,而是人们选择了另外的生活方式,就像我们现在眼前的物品和生活方式今后总有一天要被淘汰一样。

  在这个意义上讲,夏延不过提前做了记录美国旧时生活的“博物馆”而已。告别夏延时,我突然觉得这座城市的另一种汉字音译恐怕更合适,叫做“斜阳”。有人这样译,我不知道是否出于同样的感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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