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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破品牌销售管理的怪圈

作者:
黄超
时间:
2014-12-22 15:50:14

              

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算是中国汽车圈里的老话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被拎出来批判一次。近期,停止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的消息又一次激发了各界的想像力。

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挂出《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尽管工商总局并未就此问题以及后续的管理方式做出详细解释,但汽车圈里已经开始浮想联翩,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等相关利益体还是在私下议论,而评论界开始公开讨论,原有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会否彻底改变,经销商可否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等等,甚至有人呼吁取消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8月8日,中汽协在车市销量月度发布会上表态,停止实施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是工商总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符合中央简政放权大方向。同时,政府部门正在组织汽车行业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

实际上,中汽协这个消息并不新鲜,几乎每年都会有相关部门出来表态该办法正在修改,只是非常难产。

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之所以一次又一次被批判,5年前那次修改版更是被各界诟病,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办法本身不够合理,偏袒厂商利益。而难产原因更简单,主要还是整车厂商的强势地位和话语权。即使经销商有怨言,或者媒体呼吁,也难以改变其格局。

现在应该是改变的最好时机。近期的反垄断调查波及了众多主流汽车厂商和经销商,汽车厂商多年以来习以为常的做法,例如设立总经销商、整车价格控制、“零整比”指标不合理等等都受到挑战。只有趁这样一个变革的时机,才能改变以往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潜规则。

当然,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是否应该彻底取缔,这一点还是值得商榷的。毕竟汽车属于大宗消费品,而且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对经销商的资质进行管理,也是可以理解的。

更现实的选择是,汽车经销商不妨趁此时机,尽快促成该办法修改版的出台。至少应该规定,厂商不得强制要求经销商使用指定的高价装修装饰材料或者家具等。如果经销商巨额投入之后,厂商要想与其解除合作关系,也应该有一定的条件,否则经销商会面临巨大的亏损。

不过,对该办法的修改,也不要报以太高的期望。就目前中国汽车市场的情况来看,整车企业很难允许经销商卖多个品牌。要想实现整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完全平等,现阶段并不现实。

长远来说,整车厂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博弈,还是要靠市场来解决,而不是用行政命令解决一切。经销商要想不被厂商牵着鼻子走,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当企业达到足够的规模,加上消费者认可其品牌,那么整车厂商就不可能忽视这样的销售集团,双方容易建立更平等的合作关系。

现在国内虽然已经有了数家汽车经销商集团,但是仅仅有规模还不够。如果没有足够的品牌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那么和整车厂商谈判的筹码仍然不足。

综合来说,汽车经销商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同时还要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壮大,这样才能打破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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