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语:东风日产正式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恒大淘宝,就恒大在2015年亚冠决赛第二回合中擅自更换胸前广告的行为索赔经济损失3244.1万元。
◎汽车人传媒记者 卢山
此前因擅自违约而引起轩然大波的“恒大·东风日产”事件有了新动向。
日前,东风日产已正式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恒大淘宝,就恒大在2015年亚冠决赛第二回合中擅自更换胸前广告的行为索赔经济损失3244.1万元,同时要求免除合同中约定的2400万元应付款项。
从这一诉讼请求可以看到,东风日产的索赔加免除金额合计过半亿,而当初买断的两年广告权益的金额为1.1亿元,占了总合同金额半数以上。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东风日产的索赔金额刚好是1.1亿合同金额的30%,即法律规定之上限。
事实上,在此前《汽车人》曾分析,鉴于此次案例所带有的一定主观故意性,在最终的索赔中是否可以启用“惩罚性赔偿”。但遗憾的是,目前中国法律并不支持这种赔偿方式。这也决定了,本次事件无法在索赔上成为一个新的风向标。
但是在西方国家的法系看来,对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支持却是无庸置疑的。在西方国家的法系看来,当被告属于任意的、轻率的、恶劣的行为,或对原告的加害行为具有严重的暴力、压制、恶意或者欺诈性质时,法院可以判决给原告超过实际财产损失的赔偿。这样的案例,在烟草、食品、IT等领域里屡见不鲜。
对于不断与世界接轨的中国商业来说,此次事件也可以看到在法律支持上仍有很多不够完善,不能与世界游戏规则同步的地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商业向着规范、文明的方向发展。
而对于此次事件的双方来说,这一结果也可说是一种“双输”的结局。恒大不仅在经济上损失颇大,在商誉上的损失更加难以估算。而对于东风日产来说,当年轰轰烈烈的赞助项目,却错失了最最重要的一场比赛。可以想见,东风日产的损失,和东风日产人心中的失落有多大。
随着营销模式的不断创新,中国汽车行业的跨界营销项目也日益增多。这些动辄上亿元规模的项目,不仅仅需要有非凡的创意,还要有规范的执行。相信这一次的违约事件,会对车企以后的营销举措敲响警钟。
放大到整个中国商业,这次事件更值得警醒。在这个鼓励野蛮生长的时代,一个企业的发展可以破旧迎新,但尊重游戏规则,珍惜自己的品牌商誉,仍然是绝不应跨过的那条红线。
否则,即使赚到了钱,也丢光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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