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何去何从?

盖世汽车 2014-12-22 15:03:00 作者:

 

    11月(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建企业”;在技术能力上,其首先必须具备有5年或 (以先到者为准5年内拥有核心技术的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的,必须重新办理核准。

最近,媒体特别报道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一位领导在日前召开的一个论坛上的讲话,尤为让支持低速电动车的人群情激奋,这位领导说:“应该给低速电动车一个通道,现在它已经形成四五百万台的使用规模,还有那么多生产的能力。孩子都生出来,如果把它掐死,那是犯罪。”

其实这话讲的很没有道理,低速电动车(又名观光车、老年代步车)是只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车辆,而现在大量的上路行驶原本就是在走法律的擦边球。虽然生产、制造、销售、驾驶低速电动车不能说是违法行为,但绝对不是合法的,因为它没有国家颁布的准生证,不客气的说,这种车的合法性根本不及一辆正规厂家生产的125ml的摩托车。因为即便是一辆普通小排量摩托车,也是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不但有法可依,而且有安全标准加以约束。但是低速电动车呢?它的一切标准全部是零,其安全性毫无约束。

如果硬要把已经生产出来的这种不合法电动车比作孩子都生来了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无论是否合法的东西,只要是制造出来了,就要消化掉呢?把低速电动车比作孩子是为了博取同情,但是这样的比喻显然是欠推敲的,也是难以服人的。

做为特种用途多的低速电动车,其质量上过不过关?安全配置到不到位?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事情。纵然是让低速电动车转正,也应该出台一些硬性规定,强制的给低速电动车加装安全带、气囊、改变刹车系统、提高车身强度和操控性能;在电池环保性、加速性、刹车性、安全性、高速稳定性等诸多方面都要大幅提高。不过这样势必会让成本大大的提升,但低速电动车的最大优势就是便宜廉价”。 

    但是现在的低速电动车已经驶出了景区或高尔夫球场,甚至已经开始在车水马龙的正规公路上行驶。在它行驶的公路上,不仅有高速汽车、还有电动车、摩托车和行人、路况复杂,那么再驾驶这种低速电动车上路就是对生命安全的极大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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