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人】特斯拉欧洲扩张:老套路,新情怀

汽车人传媒 2018-08-01 21:42:27 作者:黄耀鹏

尽快开拓海外市场,实现生产本地化,是摆脱财务困境的终极方案。讽刺的是,它需要先增加大笔固定资产投资才行,而此举必将恶化短期财务表现。做空者正在幸灾乐祸地看到特斯拉如何能在不融资的情况下,实现海外产能落地。

◎ 《汽车人》记者  黄耀鹏

特斯拉在海外谋求扩张的举动,总算轮到了欧洲。欧洲建厂计划,几乎和上海建厂谈判曲折程度差不多,从2015年断断续续进行到上周,似乎谈出点成果:范围缩减到荷兰和德国的两个州。对于荷兰、德国的谈判代表而言,是否只能有一个胜利者?

这次是认真的

有人坚持认为,和中国工厂计划一样,特斯拉为摆脱企业形象、财务和融资三重困境,不断放出消息,企图令投资者恢复信心。

投资者不是傻子。如果融资吃紧,通常应该做的是收缩和寻求新融资对象,而非继续扩张。后者将带来更严重的财务风险,导致投资者加速抛售。正像瞪羚在摆脱狮子追捕时高高跃起的舞步一样,不啻于告诉捕食者,自己有的是余力,不要白费力气了。

就算是故作姿态,特斯拉可能用“舞步”来警告华尔街的做空基金,然而谁都知道,这两个冠以“超级”名义的海外工厂,需要海量资金才能建成。时至今日,内华达的超级工厂产能仍未达到设计的50%。

因此这不仅是个“姿态”。还记得特斯拉是如何在本土“遴选”超级工厂地点的吗?“选址活动”持续了一年多,经历了多轮淘汰赛、复活赛。比“暗标”更具侵略性的是,特斯拉把一些州给定的条件有意部分透露给它的竞争对手。筋疲力尽的州谈判代表们,称其为“求婚马拉松”。

现在特斯拉在欧洲的谈判策略,如出一辙:多个候选者、迟迟不确定最终选择、分头谈判、秘密筹码、利用一个竞争者的条件刺激另外一个。

特斯拉还声称,“谈判处于早期”、“很可能无法达成协议”,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斯拉越是轻描淡写,越是喻示谈判接近成功。

虽然荷兰与德国互相争夺特斯拉项目,但马斯克声称,他有意将首个欧洲Gigafactory工厂放在德法边境,同时靠近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以期就近获得供应链的支持。同时,将电池和整车制造分别放在德国的两个州,最大限度利用税收和政策优惠条件。

总之,这些操作都是老手法。同时进行背靠背谈判这一套,特斯拉玩得更加精熟。惟一让特斯拉遗憾的是,德国方面出面的是联邦经济部官员,没能引发德国两个候选州之间的竞争。

那么在中国为什么没有来这一套?特斯拉不是不想这样做,后者一度向媒体放风,称广州和苏州也在候选之列,但因为中国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很快做出了决定,让特斯拉空有一肚子的谈判谋略,憋在喉咙里吐不出。

进军欧洲的必要性何在

如果媒体想提前知道选址,有个提示:和在上海一样,在正式大举进入之前,特斯拉也在德国普鲁姆拥有一家工程公司,位置和候选工厂位置差不多。

显然,特斯拉将欧洲视作和中国地位相当的战略节点。这本身意味着打破传统,因为欧洲消费者不记得上一个在欧洲成功的美国汽车品牌。老一代通常认定,“行业尖端”的感觉,通常由德国人给定。特斯拉希望打破这一刻板认知。

特斯拉在挪威的成功不代表在欧洲能取得优势。挪威没有自己的汽车工业,对特斯拉进入没有抵触情绪,而德国、法国则拥有强大的本土汽车工业,这些企业对之相当敏感。他们满意地看到,在最近一届法兰克福车展上,特斯拉展台上人气不旺。

德国研究汽车产业的学者自负地指出,比起小市场(譬如挪威、瑞典),如果在德国取得成功,才意味着在欧洲所向披靡。

特斯拉看来也奉行了打到敌人老巢的外线作战策略。相比戴姆勒推出的EQ系列和宝马i系列,特斯拉相信自己更具备电动车的固有基因。

为此,特斯拉计划在欧洲建立超级充电网络,部署密度超过北美。而目前北美高速路网的超级充电站则大多数位于东西海岸,内陆地区仅涉及少数高速公路。而欧洲的城镇密集化和大多数国家国土面积偏小,给特斯拉的基础设施计划带来了便利。相对于在中国执行同样任务的谨小慎微(只有7座),特斯拉显然对欧洲的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激进的想法。

突破做空包围圈

近期特斯拉负面新闻不断,就连Pied Piper(美国汽车销售和服务研究机构)也来插一脚。日前它在调查中,将特斯拉的店面销售风格排名末位,理由是销售员“未能帮助顾客”。

特斯拉派出的销售员,确实不是那种贴身紧逼、喋喋不休的风格,而追求“告知型”。一些客户觉得冷淡,是可以理解的。在特斯拉看来,让客户缺乏视野和思考空间的做法是唐突的,所以这种排行榜毫无价值。

在特斯拉看来,第三方机构站在对立面,喻示着围剿势力从未死心。尽快开拓海外市场,实现生产本地化,是摆脱财务困境的终极方案。讽刺的是,它需要先增加大笔固定资产投资才行,而此举必将恶化短期财务表现。做空者正在幸灾乐祸地看到特斯拉如何能在不融资的情况下,实现海外产能落地。(《汽车人》记者/黄耀鹏,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汽车人传媒”(邮箱:qcr007@126.com或电话:010-63135250)联系,获得同意取得转载授权,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敬请关注“汽车人传媒”公众号(qcr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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