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电影,这两个19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一个扩大了人们的活动空间,一个拓展了人们的思维空间,都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自由。终于有一天,人们坐着汽车去看电影;终于有一天,汽车出现在黑白银幕上,开始成为电影世界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道具(甚至角色)。特别是那些成本巨大、制作精良的环球大片,无疑是宣传汽车的最佳途径。 在这里,电影因名车而更加精彩,名车因电影而畅销,两者在商业运作上相得益彰。
“广告”一词源于拉丁文AdA verture,原意为“吸引人注意”。电影中潜在的汽车广告就利用了广告的原始意义。通过影片中反复出现汽车商标的镜头和以标榜汽车性能的情节,来强化观众对汽车的印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标榜雅皮的《007》系列几乎每一部都会出现一部超强的座驾,在情节之外,邦德肆无忌惮地展示着前所未有的驾乘性能,就像《我,机器人》(AUDI RSQ)、《骇客帝国》(CADILLAC CTS)、《惊天劫案》(MINI COOPER)、《非常人贩》(ASTON MARTIN B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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