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 国内

董扬解读“是非”七月

作者:
李秋
时间:
2014-12-22 15:00:35

08082.jpg

编者:说刚刚过去的七月是个“是非”月,这一点也不为过。先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局与反垄断局,觉得该为汽车业做点实事,对多家车企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肃清一下汽车市场价格秩序,紧接着部分车企进行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降价的消息也见于诸多大小新闻媒体;而后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网站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此消息一出,在汽车圈内再一次“沸腾”了。而对时下这两个热点消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反应却很“淡定”, 在8月8日举行的车市销量月度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对它们做了客观解读。

 

1.对于近期国家发改委开展汽车市场“反垄断”调查,您是怎么看的?

发改委本次针对汽车行业价格的反垄断调查,是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举措,旨在维护汽车市场秩序,推进汽车市场公平,净化汽车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汽车市场的监管应当实现常态化,如果过去国家是常态化执法,垄断行为在行业内很难出现。而对于执法行动,不应被曲解为针对某一家或某几家车企,而是一种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


2.反垄断之后,汽车销售价格是否会有大的波动?

过去经销商愿意卖进口奔驰,不愿卖国产,是因为利润高、返利高。现在国家遏制进口车暴利,对于净化汽车市场是有好处的,但不会对豪华车市场销量造成大的影响,进口车价格也很难降到普通车的价位。


3.您们是怎么看待,工商总局停止实施总经销商品牌授权这一行为的?

停止实施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是工商总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符合中央简政放权大方向。


4.这一行为对市场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汽车产品特许经营是全世界的通行办法,因此改变的可能性并不大,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改旨在重新界定整车厂与经销商的利益关系,之前办法很少照顾到经销商利益,办法修改后会适当调整两者利益关系。另外,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变化趋势,组织汽车行业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以更有效地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整理| 李秋



【版权声明】本文系《中国商报·汽车导报》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中国商报·汽车导报》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中国商报·汽车导报)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汽车人传媒 | 汽车人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801121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366号
@北京青青艺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汽车人传媒
  • 中国汽车先锋力量
  • 来这了解更多车讯
联系方式
  • 連絡電話:8610-6343-5270
  • 連絡電話:8610-6343-5270
  • 郵便番号:100036
关注汽车人传媒
  • 中国汽车先锋力量
  • 来这了解更多车讯
关注汽车人时刻
  • 最火最热的一线车
  • 讯,在这等你。
关注汽车人传媒
  • 中国汽车先锋力量
  • 来这了解更多车讯
关注汽车人传媒
  • 中国汽车先锋力量
  • 来这了解更多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