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汽车征收排污税的传言,并非第一次听到,甚至传出每升油加2元的具体操作方法。经过官方否认之后,并未降低热度。
从2002年国税总局官员放风,经过10年“预热”,2012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其中提到“降低车辆使用强度”的3个办法:限行、黄标车区域限行、适时征收机动车排污费。
何谓“适时”?2013年年初笼罩在整个华北地区的雾霾持续近一个月时间。公众反响强烈,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谁是污染源?在全国74个以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的城市里,河北7个城市位居最重污染城市前10名。尽管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PM2.5的因素之一,但就河北而言,甚至不是主要因素。河北境内形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推手,则来自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过度集中,河北的钢产量几乎相当于美国加上俄罗斯。河北目前的大气污染,煤烟型比重极高。这些城市包围北京,北京一地采取的严厉措施,并不能制止大气流动,也不能制止污染物跨过行政辖区。
北京已经实施国Ⅳ标准多年,或许再来个一刀切,向所有车主征收污染税。国Ⅳ车占据汽车保有量的53.7%,排放不足20%,而汽车有害排放到底占据总排放量的多少比例,则是一笔糊涂账。
关键在于,汽车是纯消费品,管理容易,税费占据车价40%并无大碍,原因在于车主显然不属于低收入家庭,征收起来没有心理压力和技术困难——向上翻加油站的牌牌即可。
这和近期石家庄拟采取的单双号限行一样,是典型的“惰政”。这么多年喊着优化产能、对高能耗企业“关停并转”,喊了10年之后,发现粗钢年产量达到7.3亿吨,扩张了5倍,雄居世界第一,相当于排名其后的9个国家的总和。
为什么不能关闭这些产能?不要告诉公众,行政手段不能干预市场经济。我们的行政手段向来是“万能”的。乃不愿也,而非不能。
即便“降低车辆使用强度”初衷是好的,但仍不能掩盖该政策的笨拙。路上行驶的公车、私家车、营运车辆中,谁行驶里程多、排放高?如果根据油耗征税,公交车有市政补贴,出租车刚调过价格,那么,再来个乘客买单?
众所周知,公车对于行驶成本最不敏感。征税也好、限行也好,根本不会触及利益底线。板子打在私家车身上才是最痛的。偏偏大多数私家车每天行驶里程不超过30公里,让这部分群体承担远高于发达国家的税赋之外,再承担污染税。说得难听点,这叫柿子拣软的捏。
对这部分人增加税收以后,能不能限制使用?似乎可以约束一些可有可无的里程使用。但对于上下班、接送孩子等刚性需求,增税并不能达到影响行为的目的,因为这类需求缺乏替代。而公车和营运车辆同样不能因为增税改变使用惯性,那么,这个税就只剩下一个赤裸裸的目的——收钱。
有人指出,排污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环保税”的规定。不过,一则该法尚未出台,只处于送审阶段;二则即便抵触也很容易解决,以“环保税”名义征收即可。在国务院明令“结构性减税”之时,行“结构增税”之实,只须假“环保”之名。我们在这方面,向来不缺乏智慧。
问题是,收了税以后,雾霾照旧怎么办?这就需要睿智的官员们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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