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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别掉进金融衍生品的陷阱

作者:
黄超
时间:
2015-10-15 15:55:07

如果有人向你推销一种彩票,赢了你顶多赚10元,输了你得赔200元或者更多,你会不会买?估计你会嗤之以鼻,或许心里还会骂对方是神经病,这种明摆着赔本的买卖谁做?  

世事就是这么不可想像。很多大公司不但买了这类产品,还陷入巨亏。中资公司里面,最让外界震惊的就是中信泰富投资澳元杠杆式合约,这份合约最蹊跷的地方是“止赚不止蚀”——盈利达到一定程度,合约自动终止,因此中信泰富最多也只能赚取5350万美元,但一旦损失,却是成倍放大,据估算,这家公司账面亏损近147亿元。  

此后媒体陆续披露了瑞安房地产、碧桂园、湖南有色、中国平安、和记黄埔等涉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并且多有大额亏损。更可怕的是,这只是冰山一角。据康奈尔大学金融学教授黄明透露,下一轮将有更多中资企业因复杂金融衍生品交易蒙受巨额亏损。  

虽然尚无汽车上市公司被披露卷入金融衍生品噩梦中,但不能就此判断汽车企业与金融衍生品无缘,事实上,就像2007年股民狂热一样,大量企业也被投行“忽悠”投资衍生品,难保车企不涉猎此类投资,只不过即使在企业内部,这类投资的知情人也只限于财务总监、总经理等高管,企业其他人和外界难以了解真相。  

无论有没有购买金融衍生品,在金融业如此发达的今天,了解一下这类产品的真相总是有好处的。不妨让我们揭开面纱看看,金融衍生品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上当始于忽悠和贪婪  

翻开教科书,我们可以看到,金融衍生品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共同特点是具有杠杆效应,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正因为这样,损失可以成倍放大,让受损的企业赔得倾家荡产。  

金融衍生品本来是根据避险需求制造出来的,但一旦被创造出来,就远远脱离创造者的本意了。投行将其视为赚钱工具,将资产打包再打包,产品说明书长达几百页,客户往往看不懂,投行隐瞒其中的风险,大力鼓吹其好处,向企业推销。既然金融衍生品存在诸多陷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企业上当?除了投行“忽悠”有术外,企业自身的原因也不可忽视。  

如同不少股民梦想一夜发大财一样,很多企业也被金融衍生品的收益吸引,认为做实业的收入比不上投资金融衍生品多,贪念作祟,买下了自己看不懂、不明白的产品,充当“止赚不止蚀”的冤大头。换句话说,国际投行也不都靠得住,也靠“忽悠”“卖拐”,大企业也并不一定精明,有时候会被贪婪左右,赢小利,吃大亏。  

除了贪婪和忽悠的本性之外,制度欠缺也是中资企业陷入金融衍生品陷阱的重要原因。对于企业来说,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如果投资失败,负责人不过是调职,至多暗中降职,如果投资成功,负责人则名利双收。既然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一些当事人自然愿意冒险。国内法律在这方面也没有及时跟上。比如中信泰富所买的产品在欧美销售很少,因为这些地区对金融欺诈处罚很严,而在法规相对宽松的亚洲,这类产品却大行其道,中资企业更是受害面很广。    

规避陷阱的法则  

金融衍生品本是天使,但被滥用之后就成了魔鬼。有人说,根本不碰不就得了。其实,也不用这么草木皆兵,做实业离不开金融,只要合理利用,金融衍生品也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想不落入陷阱,首要一条就是谨记不要投资看不懂的产品。可以利用简单的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但如果产品太复杂,企业无法弄清其中的原理,连产品说明书都看不懂,那么无论对方来头多么大,“忽悠”得多么动人,都宁可不买,否则就和把基金看作高息储蓄的愚蠢程度差不多了。  

其次,企业要建立约束投资行为的制度。  

有人认为,经此一役,不会再有企业轻易上当。不错,现在很多国际投行已经声名狼藉,相信没有什么人再去迷信它们,但金融泡沫不会被彻底消灭,当这轮危机过后,随着经济恢复繁荣,新的泡沫会逐渐形成,到那时,会有新的金融机构创造新的金融衍生品,向客户兜售。对此,企业不能掉以轻心,应该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控制投资行为。  

最后,政府应对投行的行为加以监管。金融危机之后,全球投行预计将普遍进行“去杠杆化”,但谁也不能保证,5年、10年之后,类似的产品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政府应该针对这类情况制定法规,对于隐瞒风险、欺骗客户的行为予以严惩。否则一旦出现类似行为,政府即使想惩处,也师出无名。  

金融圈里有这么一句话:不做衍生品的是傻子,乱做衍生品的是疯子。之前人们嘲笑前者,现在大家都恐惧后者。  

实际上,金融衍生品是双刃剑,就看你会不会使用,但不管是多强的高手,都应该记住:谨慎为上,安全第一。    

(作者/黄超)【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传媒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传媒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说明出处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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