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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人】脱钩加速,美国对中国汽车设限

作者:
齐策
时间:
2023-12-05 08:45:48

 

30年来,中美在汽车产业上的合作扩张势头正呈现出历史性下滑。双方重新建立战略互信,几乎遥遥无期。

 

文 /《汽车人》齐策

 

美东时间12月1日,美国能源部网站披露了FEOC(敏感外国实体)定义指南。接下来的一个月,该“定义”将接受“公众评议”。

 

 

此时距离美国发布《通胀削减法案》IRA已经过去15个月,作为其细化规则,FEOC似乎来得有点慢。美国认识到,中国主导电动车产业链的现实,与美国自建产业链的愿望,存在巨大的落差。

 

殃及池鱼

 

在IRA的规则中,已经明确中国生产的电动车,在美国无法享受7500美元的补贴。

 

这一阵美国很愿意宣传IRA的立法效果。过去一年多,美国拉到了新能源产业链上的外国投资有50多个项目(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韩国、欧盟和日本居多,分别为20个、19个和9个。

 

但是,韩企在美和本土电动车上的电池原料,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供应(正极材料90%、负极85%、电解液60%)。如果根据FEOC向上追溯,这些投资项目能否享受补贴,绝大多数都有疑问。当然,电池组件的3750美元补贴从2024年开始生效,关键矿物的3750美元补贴到2025年才生效。

 

 

2023年上半年,现代-起亚在美国市场的市占率超过10%,同比增长19%。而1-10月,现代-起亚在美国销售了7.78万辆纯电车,同比增长53.7%,占据同期纯电的8.5%。基数虽然不大,但是上升势头强劲。现代正在佐治亚州建设年产30万辆的电动车专线,准备大干一场。

 

如果美国严格按照FEOC溯源的话,韩企需要重新组织上游供应链,即便不考虑成本,在2025年之前也不可能准备就绪。韩企只能指望美国不会严格溯源。而美国也有这种考虑,否则就会一律通杀完事。

 

现在煞费苦心提出25%的海外股权限制,不啻于告诉韩企,要利用这个后门空间,赢得转换供应链的时间。

 

条款的玄学

 

产业链中游的电池供应,如何切断对中企的依赖,在IRA公布的时候,还没有明确的规则。即便2023年的11个月里都没有给FEOC下定义,但在业内,它不是秘密。

 

现在回过头来看,福特与宁德时代合作方案的设计是IP授权+技术服务,而且宁德时代不负责掌控美国境内的电池生产,就是瞄准IRA的规则漏洞。现在FEOC公布出来,果然如此。

 

 

这两天,业内外对此有不同的解读,有人认为比预想的严苛,有人认为留有后门。就规则条款本身的争议,恰恰说明对于美国对华新能源汽车产业脱钩的战略意愿,没有清醒的认知。

 

因为规则随时可以追加和更改,而长期产能投资则不能跟着灵活转舵。这意味着苦心积虑设计了规避规则的路径,只要美国监管方愿意,随时可以堵上漏洞。

 

根据FEOC规则,从2024年1月起,来自中国、伊朗、朝鲜、俄罗斯等国家的电池及原材料,都无法享受IRA范围内的新能源整车补贴。

 

有人已经总结,判断标准分为四种口径:管辖、指导、持有、控制。

 

中国境内的产能,生产受到政府管辖,美国认定其为FEOC。这里面不分国有、私有或者外国设厂,所有接受中国政府指导的生产,都无法获得补贴。显然,特斯拉在华生产的整车,如果运到美国,照样属于FEOC范畴。

 

 

这其中,控制权最能体现规则的“玄学”。对于中国以外的合资产能,如果中国国有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份,那么不能享受美国补贴。

 

这里面隐含了美国对中企成分的判定权限。比如比亚迪,无论股权架构还是运营,都是典型的民营民企。其如果在海外设立合资公司,且持股不超过50%,而且该合资公司在中国以外的地方(还要满足美国IRA逐渐提高的原材料本土化要求)获得原料并组织生产,那么理论上可以享受美国补贴。

 

但是,股权、投票权、董事会控制权,前两者比较明确,后者则模糊,认定权限属于美国商务部。而国有与民营成分的判断,可能涉及“释法权”的问题,认定权限也属于美国商务部。这些规则未明确(也很难明确)。

 

也就是说,即便中企放弃控制权,想拿到美国补贴,也存在不可控的监管因素。

 

曲线不可取

 

如果一家彻头彻尾的海外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许可或者合同,许可赋予中国公司对生产的“有效控制权”,那么这家海外公司无法获得美国补贴。

 

这一条很像针对宁德时代与福特的协议。因为宁德时代授予福特知识产权;作为代价,后者可能出让某些产能控制权。这一点,不是福特写一条声明就可以蒙混过去的。

 

 

12月3日,国内有券商分析机构称,“短期内固然对中企不利,但后续有望凭借海外建厂、技术授权等模式规避FEOC限制,加速实现美国本土化配套,全球市占率有望持续提升。重点推荐全球电动化供应链优质标的机会,尤其是前瞻性布局海外市场的国内锂电产业链公司。”简单说,该券商将EFOC规则解读为“鼓励民企赴美投资”。

 

《汽车人》对此并不乐观。如果中国民营整车企业在墨西哥设立合资产能,然后让墨西哥企业持有51%的股份,电池60%使用北美原材料(这一点其实很难以合理成本做到),然后针对美国出口电动整车。

 

一切符合美国规则?当然不会,美国如果想拒绝,会找出岔子。比如这家中企曾经接受过中国政府的“指导”,或者国有资本在董事会具有“隐含控制权”等,都是借口。

 

如果美国想做,那么凭借现有规则,就足以封死所有中企对美国和“近岸国家”、“友岸国家”的投资,只要目标市场是美国。这里面包含电池及整车企业。

 

联想到此前以高度热情受特斯拉邀请,甚至没有获邀而自带干粮到墨西哥投资的中企,利用USMCA规则去针对美国市场布局。中企投了就会打水漂,除非放弃美国市场。各种二道贩子生意也都遭到封杀。

 

“小院高墙”

 

在IRA的筹备期间以及此后的一年多里,美国的电动化转型,相对中国已经严重落伍。其新能源渗透率不足10%,落后于欧盟。

 

福特和通用汽车,都试图走平衡路线:既利用中国的上游产业链优势,又符合美国新能源的政策。但是这种走钢丝的动作,目前摇摇欲坠。不光是大罢工折损了美企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美国监管可能不想开这个口子。

 

12月2日,美国商务部长表示:“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比短期收入更重要。”这番话虽然是对芯片公司高管们说的,但汽车巨头们同样不能例外。

 

 

此前有人认为,美国推出IRA的意图,是改变全球电动产业链中游的格局,与中国在整车效能和技术发展上展开竞争。现在看纯属想多了。美国既没能力改变中国电动产业链在全球的主导地位,也没能力压制中国电动整车的发展。

 

唯一做到的,就是屏蔽中企和中资,以各种方式进入美国市场。这其实是标准的“小院高墙”做法(芯片产业不够典型)。不仅因为它试图以落后遏制先进,还因为它以小市场体量和投资体量,去与一个完成整合的庞大产业链竞争,而后者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当然,成本没有低到无视7500美元补贴的地步。

 

说白了,美国拼着新能源落后5-8年,也不想让中企拿到美国市场的份额。

 

芯片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中美位置不同,但美国都选择对华脱钩。中国已经从2019年的美国第一大贸易伙伴,降到2023年的第四位。尽管“曲线进入”对冲了一部分贸易额下降,但从脱钩角度,美国一系列政策正在奏效。

 

你可以说美国损人不利己,但这是美国的选择。当然,自我砌墙的后果是很难预料的。

 

 

现在美国整车和电动供应链市场,正在徐徐地对中企关闭大门。而中国这边,除了特斯拉,福特和通用汽车在中国都处于相对收缩的状态。

 

30年来,中美在汽车产业上的合作扩张势头正呈现出历史性下滑。而转圜则要等到国际政治格局发生剧变、双方重新建立战略互信,这几乎遥遥无期。【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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